昨日,记者从衡水市文明办获悉,中央文明网公布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名单,我市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兼阜城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李双星获提名奖。
李双星先后指导、帮助152个贫困村发展棚菜种植产业,让6.7万名贫困农民收入大幅提高,被广大群众亲切地称为“李扶贫”。一心一意为群众,殚精竭虑抓扶贫,李双星以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
2002年4月,李双星就任阜城县扶贫办主任。经过一番调查,他把设施瓜菜种植作为全县的主导扶贫产业,选择漫河乡前八丈村作为种植大棚西瓜的试点。第一次搞大棚西瓜试点,李双星天天往大棚里跑,并专门从山东寿光请来大棚能手长期驻村指导。2003年4月,一场暴风雨突袭了漫河乡。西瓜大棚里一片狼藉,柱子东倒西歪,棚膜被刮得七零八落。李双星得知后,无暇陪护癌症复发的妻子做化疗,带领村民及时抢救瓜棚。当年,两个试点村的大棚西瓜都获得了丰收,每亩收入达4000元。后来,非贫困村也加入了建棚队伍。截至2015年底,全县有152个贫困村发展起设施瓜菜产业,人均年增收5000多元。遍布田间地头的瓜菜大棚,如今已成为阜城县一道特殊的风景,更让10.5万贫困群众摆脱了贫困。
李双星宽以待人、严于律己,清正干事、清白做人。多年来,他始终把扶贫款当作“保命钱”,从未乱花一分钱,办公经费的使用也是能省则省,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用在惠民处。阜城县前金村发展棚菜生产需要打深井,他自掏3000多元购买前期物资设备,但对自己严格要求,对亲属子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他妻子说:“他就像个住店的,回来就睡,吃饱就走。他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扶贫上。”
据了解,今年根据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评选表彰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按照《关于评选表彰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及实施办法,经过群众举荐、组织审核、逐级上报、全国公示以及“万名公众代表”投票、评委会投票等程序,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名单最终出炉,共有58人获评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265人获提名奖。(记者朱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