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衡水市故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故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4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宗地编号:2016-123号地块,宗地位置:故城县县城和平路南。面积:44885平方米。用地性质: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条件: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60米。使用年限:70年。保证金:1010万元。备注: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房、5%为公共租赁房)以上的比例配件保障性住房。
2.宗地编号:2016-124号地块,宗地位置:故城县县城中华街东、枫尚奥园北侧。面积:20008.6平方米。用地性质: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条件: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60米。使用年限:70年。保证金:450万元。备注: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房、5%为公共租赁房)以上的比例配件保障性住房。
3.宗地编号:2016-129号地块,宗地位置:故城县县城扬帆大街西、堤口渠南、工业路北。面积:37541.4平方米(其中商业部分7508.28平方米;居住部分30033.12平方米)。用地性质: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条件: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80米。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保证金:845万元。备注: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房、5%为公共租赁房)以上的比例配件保障性住房。
4.宗地编号:2016-130号地块,宗地位置:故城县县城工业路北侧、博雅游泳馆东。面积:35660.1平方米(其中商业部分6418.818平方米;居住部分29241.282平方米)。用地性质: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条件: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60米。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保证金:802万元。备注: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房、5%为公共租赁房)以上的比例配件保障性住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须知。申请人可于2016年7月21日至8月11日前到故城县政务中心A区1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6年7月21日至8月11日前向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保证金交至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16时,经审查具备条件的,将在2016年8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公告之日起展示标的。
六、本次拍卖会定于2016年8月12日10时00分在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举行。
七、本场拍卖会由河北嘉泰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联系人:刘女士、曹女士
联系地址: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18-633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