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公安分局大麻森派出所查处一起故意伤害案,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1名。
10月20日零时30分许,分局大麻森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高新区某汽配公司发生打人事件。接警后,值班民警火速赶至现场,并当场控制违法行为人李松(化名)。经查,该公司工作人员王娟与同事张力(均为化名)因工作发生口角,王娟遂给其丈夫李松打电话告知其被工友欺负的事,后李松携带木棍、菜刀来到该公司,并将张力鼻部、背部打伤。经衡水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力所受伤情为轻微伤。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李松对其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松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冲动是魔鬼,每个人都要为冲动而付出相应地代价,请广大市民遇事冷静处理,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