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衡水市残联获悉,依据省残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对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资助政策的通知》,为保障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教育,顺利完成学业,衡水市将对他们给予教育资助。
包括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通知中明确,此次纳入范围的贫困残疾大学生,是指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的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院校(含特殊教育本科)、研究生院校的河北省籍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本科生5000元、研究生6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3000元
对贫困残疾学生资助标准为,贫困残疾研究生由省本级一次性资助每人6000元;贫困残疾本科生由省本级一次性资助每人5000元(原来为每人3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由省本级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
低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符合三项条件之一即可资助
资助对象需要符合如下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团结同学,奋发向上;残疾学生本人或家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此基础上,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予以资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特困供养的残疾人。
备齐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申请
申请资助的贫困残疾学生,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当年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入学证明(原件);最低生活保障证、建档立卡证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具体申办流程为:申请资助的贫困残疾学生携带申请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并填报《河北省资助当年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申请表》。县(市、区)残联审核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当地公示一周后上报市级残联。市级残联对相关材料审核并存档,而后与财政部门联合起草资助报告,连同《河北省资助当年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残疾学生汇总表》《河北省资助当年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汇总表》报送省残联。省残联与省财政厅会商后,由省财政厅从下一年度提前预拨资金中支付。 记者 杜俊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