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张千 卢婉凤)4月26日上午,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就“公益检察工作相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儒新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张洪静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张洪静: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
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公益检察护航美丽衡水建设。今天我们邀请到了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儒新,他将就相关情况进行发布。
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衡水日报、衡水广播电视台等市直媒体;衡水发布、衡水微讯等市政新媒体;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及河北工人报、河北法制报、燕赵农村报、河北新闻网、河工新闻网、河北共产党员网、冀农融媒体中心·河北农网;中国新闻社、中国经济网、网易衡水等驻衡在衡媒体。
现在,先请发布人进行发布。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儒新:
3月29日,全省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动员部署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会议决定,自2023年3月起,在全省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锚定省委、省政府“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目标,突出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力护航美丽河北建设。
4月10日,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推进会,对全省检察机关专项监督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行再学习、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我市专项监督向纵深发展。
一、总体目标
作为全省检察机关特定专项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衡水检察机关专项监督的总体目标是,瞄准市委、市政府“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目标,突出衡水湖、大运河、滏阳河等“一湖九河”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资源四个领域专项监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服务保障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建设。
二、工作举措
围绕护航美丽衡水建设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办案导向、效果导向,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持续加大,办案质量持续提升,办案效果持续增强,环境有价、损害赔偿的恢复性司法理念得以全面有效贯彻落实,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全面有效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以“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推动实现天蓝、地绿、水秀美丽衡水。
一是拓展案源渠道,搜集梳理一批案件线索。借助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两微一端”“公益诉讼随手拍”“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等,发动公益诉讼观察员、志愿者,发挥与行政机关建立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作机制作用,发现受理一批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新闻媒体关切的案件线索。
二是善于攻坚克难,集中办理一批影响力大、社会效果好的案件。勇于担当,能动履职,突出办案重点,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统筹市县两级院办案力量,办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公益诉讼案件,推动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带动办案质效提升,彰显专项监督成效。
三是强化恢复性司法,修复治理一批遭损坏的生态环境状态。贯彻环境有价、损害赔偿的理念,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加强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过程的监督,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使相关责任主体及时修复治理受损生态环境。
四是深化溯源治理,推动解决一批系统性行业性治理难题。针对大气污染、河流污染、城乡黑臭水体、土壤污染、非法排污、非法占用耕地等问题,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督促行政机关既坚持抓末端“治已病”,更突出抓前端“治未病”,开展源头治理,通过会议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着力解决行政机关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五是持续深化协作,健全完善一批长效机制。支持有关行政机关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之诉;加强与有关社会组织协作,依法支持其提起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深化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现有协作机制的作用,真正让机制既建立又见效,注重在办案中梳理总结已有机制存在的问题不足,在实践中细化完善。
六是积极探索实践,总结形成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案指南。遵循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特点和规律,发挥基层院首创精神,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中,因地制宜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专项监督工作,及时提炼总结办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推广一批规范办案全流程的制度机制,推动实现办案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七是注重示范引领,办理总结一批典型案例。丰富办案手段,优化办案模式,增强办案公信力,以诉前检察建议堵塞制度漏洞,实现溯源治理。及时总结办案程序规范、整改效果明显、社会反响良好、“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典型案例,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办案提供示范引领和实践样本。
八是勇于开拓进取,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衡水特色和辨识度的生态环境检察品牌。坚持以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推动工作,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生态环境保护难题,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着力服务“生态护城河”建设,在更高起点上做好具有鲜明特色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形成“燕赵山海·公益检察”衡水特色品牌。
三、工作推进
省检察院作出总体部署后,衡水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开展专题学习,凝聚思想共识,制定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决策部署上来。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赢得社会各方支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矩阵、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唱响“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主旋律,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实行项目化管理。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工作要求,将专项监督总体任务细化为23项具体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压实工作责任。
加强社会各界协作配合。市检察院与市委统战部、共青团市委会签《关于建立志愿者服务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益心为公”志愿者协同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扩充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专项监督。桃城区检察院与冀州区检察院签署《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推动衡水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联动;与滨湖新区综合管理局、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局、衡水湖生态环境滨湖新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等管理机构签订《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等等,实现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的高效联动。
坚持办案为主。截至4月20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线索116件,立案58件,其中大气环境保护领域10件,水环境保护领域16件,土壤环境保护领域16件,生态资源保护领域16件,磋商和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0件(大气环境保护领域4件,水环境保护领域12件,土壤环境保护领域11件,生态资源保护领域3件)。
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和拼劲干劲,奋力抓好“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工作落实,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贡献力量。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张洪静:
现在进入记者提问环节,大家如有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之前,请先通报一下自己所在媒体的名称。为让更多的媒体获得提问机会,请每次只提问一个问题。
一、长城新媒体:请简要介绍一下此次专项监督重点工作领域。
陈儒新:根据省检察院专项监督工作部署,重点围绕以下四个领域开展专项监督:
1、大气环境保护领域。主要包括钢铁、玻璃钢、皮毛、家具喷漆、水泥、化工、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汽修等行业及工业园区非法排放污染气体;生活垃圾焚烧烟气治理;焚烧秸秆等违法超标准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餐饮油烟污染等等,行政机关在推进以上破坏大气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中存在怠于履行职责以及履职不到位问题。
2、水环境保护领域。聚焦“一湖九河”等河流、湖泊、干渠、饮用水等方面存在水污染的情况,行政机关在以上水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工作中存在怠于履行职责以及履职不到位问题。
3、土壤环境保护领域。包括违规使用农药、兽药、肥料、农用薄膜、超标准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冶炼有色重金属造成周边耕地土壤环境污染,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行政机关在以上破坏土壤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中存在怠于履行职责以及履职不到位问题。
(四)生态资源保护领域。包括非法开采、取用、浪费水资源;违规引进外来物种、非法捕捞、过度捕捞或者灭绝式捕捞、过度施肥、过度投药等破坏生物多样性行为等等,行政机关在以上破坏生态资源执法监管工作中存在怠于履行职责以及履职不到位问题。其他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
二、衡水日报:针对衡水地域特色和实际,具体有哪些工作举措?
陈儒新:结合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梳理出衡水湖、滏阳河、大运河等“一湖九河”河湖水体保护,废弃农用塑料薄膜污染防治、耕地保护、地下水保护等领域23个“小专项”。市院统筹,以“小专项”为靶向,分若干工作组,对立案、磋商、检察建议、诉前整改、起诉、诉源治理等重点环节逐案逐项分析把关,做到一案一策、逐案施策,闭环管理,确保办案质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三、衡水广播电视台:为确保专项监督各项工作高效推进落实,有哪些组织保障措施?
陈儒新:按照全市专项监督工作推进会的部署要求,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市县两级检察院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以上率下,亲身参战、亲自督战,掌握全部工作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要求严,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推动专项监督走深走实。
二是强化督导落实。市检察院已成立专项监督领导小组,每个领导小组成员直接包联各县(市、区)检察院,压实包联责任。深入基层调研,加强督导指导,确保专项监督取得实效。
三是坚持借力借智。落实好“府检”联动机制,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通过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形式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与有关行政部门同向发力,解决难点问题,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大格局。注重发挥行政机关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优势,推动专项监督更进一层。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张洪静:
好的,刚才发布人对我市公益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发布,同时回答了大家的提问。如有媒体需要深入采访,会后可与市人民检察院联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