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河北信息显示,衡水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项目未经规划许可建设1#楼和3#楼之间的连廊,被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处以罚款0.73344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衡高综执罚决字﹝2022﹞第2-001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