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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名”到“有实” 衡水市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来源: 衡水日报客户端  作者:李国涛
2021-03-29 1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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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衡水市全力推动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成绩显著,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去年制定出台了《衡水市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衡水市2020年度落实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加快推进2020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动员令》等文件。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市级河湖长巡河湖调研73次,县级河湖长巡河湖调研1666次,乡级河湖长巡河巡湖19461次,扎实推动湖长制责任落实。

  全市以实现河湖面貌改善为目标,着力抓好河湖水域岸线管控,持续开展河湖“四乱”清理整治,整治重点由大江大河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截至2020年11月30日,排查出的742个河湖“四乱”问题已全部整治完成,河湖面貌大为改善。联合公安、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取土)“飓风行动”,形成高压态势。

  全市上下齐用力,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迈上新台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在河湖水污染防治方面,衡水市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碧水2020”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推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河湖水环境治理方面,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完成119个乡镇级及“千吨万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全市完成雨污分流改造510公里,其中主城区260公里,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市12个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全市各县市区建成112座乡镇垃圾运转站,配备收运车辆460余辆,运转能力约3000余吨/日,全面推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河湖水生态修复方面,制定完善《衡水湖水质整治达标方案》,完成王口闸生态清淤10万立方米,完成顺民庄、北八里庄搬迁,向衡水湖补水5000万立方米,确保衡水湖水质达标;开展南运河治理,禁管治并重,加强水生态环境排查整治,推进大运河沿河3县1626个村庄生活污水管控全覆盖,加强沿岸绿化美化,去年运河沿岸新增绿化面积1万多亩。

  衡水市聚力实现河湖长治久安,扎实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复核工作,提高信息化管护水平,加强河湖长培训,积极开展“美丽示范河湖”创建,以日常监管为重点不断健全系统化管护机制。去年,衡水市全面完成河道及衡水湖(东湖)管理范围划定,为实施河湖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推动省“河长云”平台利用,完善“一河(湖)一档”基础信息,各级河湖长全部使用APP巡河,实现河湖监管数据化、精准化;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在部分河道安装“高空瞭望”视频监控系统,武邑县试运行河长制监控系统平台;组织开展河(湖)长履职能力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各级河湖长及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推进示范河湖建设,实施了滏阳河、滹沱河、清凉江补水河道清理整治,主城区水系生态修复,故城县董子文化园区水系修复工程等项目,示范河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故城大运河入选河北省“秀美河湖”。(记者 李国涛)

关键词:衡水市,河湖长制,河湖生态环境责任编辑:李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