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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衡水市集中整治‘山寨’食品”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邢梅智 胡竞文 张千
2019-08-12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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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衡水讯(记者邢梅智 胡竞文 张千)8月8日下午,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就“衡水市集中整治‘山寨’食品”召开新闻发布会,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章良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张洪静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张洪静: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

  “山寨”食品大部分是三无食品,原料来路不明,不仅伤及被模仿对象品牌的声誉,而且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对此,消费者无不呼吁给予“严打”。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章良同志,就我市集中整治“山寨”食品情况进行发布。

  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衡水日报、衡水晚报、衡水新闻网、衡水电台、衡水电视台、衡水广播电视网等市直媒体;中国衡水(市政府门户网站)、衡水发布等市政新媒体;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及河北工人报、河北法制报、河北新闻网、河工新闻网、河北共产党员网;中国新闻社、中国经济网、中国网、网易衡水等驻衡在衡媒体。

  现在请孙局长进行发布。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章良: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市集中整治“山寨”食品工作给予的关注和支持。“山寨”食品的存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经过我们半年来的集中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面我将我市的集中整治情况向大家做一下介绍。

  我市的“山寨”食品集中整治源于2月1日晚,央视财经频道《消费主张》栏目曝光了农村市场存在“山寨”食品,同时报道了我市农村集贸市场上有经营“山寨”食品行为。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我们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农村市场“山寨”食品专项检查。

  一、迅速行动,对全市农村食品市场进行“大扫除”。央视曝光当晚,市局立即派督导组赴武强指导县局对媒体曝光的经营者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处置。同时起草农村市场“山寨”食品专项检查紧急通知,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市场“山寨”食品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以小作坊、小商店、小超市、小摊点、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类。严查无证经营、食品假冒厂名、厂址、商标侵权、傍名牌、山寨食品等违法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情形。对全市城乡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检查,进一步检查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生产经营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到位、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生产经营记录是否完善。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食品商标保护,重点检查食品名称、包装、标识、商标等相同或相似的食品,严厉查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依法进行全链条查处。对排查中发现的涉嫌假冒伪劣食品,采取暂时封存措施,组织对其是否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认定,同时针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查。

  二、多措并举,破解难题求实效。各县市区局按照省、市局的安排积极行动,采取多种形式,迅速安排部署“山寨”食品集中整治工作。行动之初恰逢春节,各地执法人员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进行宣传和排查,为破解难题,针对专项检查中各县市区局反馈的困难和问题,市局及时召开相关科室负责人调度会,进行分析研究,明确依据科室职责做好对县市区局的业务指导。在做好业务指导、随时解答各地工作中的问题的基础上,市局还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将上级和领导的新要求传达到各县局。为进一步了解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深入推进“山寨”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市局派出四个督查组,分别由一名副局长带队,赴各县市区进行督查。各督查组通过听取县局汇报和实地随机抽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方法,对各县市区“山寨”食品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现场指导,解决整治难题。为加大“山寨”食品集中整治的宣传效果,我们腊月二十八在全市印发了《致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的一封信》,张贴到各经营场所,充分利用节日期间市场、超市人流量大的特点,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积极举报“山寨”食品销售行为。

  三、持续发力,打假治劣不停歇。虽然2月份的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山寨”食品不可能一下灭绝。我局按照省局会议精神,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药品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继续对“山寨”食品进行整治。制定了《打击防控“山寨”食品推进实施方案》,并于4月16日,组织召开了由监管人员和全市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打击防控“山寨”食品专项行动推进会,对前期“山寨”食品专项治理及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要求监管部门和全市生产企业认真分析和深刻认识“山寨”食品危害性,正确把握当前形势,采取有效措施,达到两个目标:即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不生产(包括不接受委托生产)“山寨”食品,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不经营“山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承担起自己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监管部门以“四个最严”做为行动指南和基本遵循,发现“山寨”食品绝不手软,即要严查重处,又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我们还及时梳理公布了“山寨”食品十起典型案例,对不法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据统计专项检查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395人次;开展执法2080次,检查经营场所13701次;开展宣传91次,梳理排查问题67个,查办省内案件19起,罚没59.9918万元。“山寨”食品集中整治,切实规范了市场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有效提升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假、辨假、不买假,积极举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识,进一步消除了“山寨”食品的生存空间。接下来,我局将针对现有查处的案件,追根溯源扩大战果。同时继续对“山寨”食品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

  谢谢!

  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张洪静:

  现在进入记者提问环节,大家如有提问的,请举手示意。提问之前,请先通报一下自己所在媒体的名称。为让更多的记者获得提问机会,请每次只提问一个问题。

  一、衡水日报记者问:孙局长您好,我是衡水日报社的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山寨”食品,有哪几种表现?主要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谢谢!

  答:所谓“山寨”食品,顾名思义就是假冒伪劣食品,通过与知名产品商标相似包装、相似图案、音同字不同等方式方法,以达到以假乱真,欺骗消费者的目的。山寨食品的主要特点是“长相”与正品极其相似,价格却要便宜很多,从包装上看与一些正规产品高度相仿,往往只是一字之差,如果不逐字查看很难辨别出来。如:仿冒“六个核桃”的“六个土核桃”、“六个纯核桃”山寨食品,它们的包装和知名饮料“六个核桃”相比,除多了个“土”字、“纯”字之外,其他颜色、字体、图案近乎一致。甚至有的“六个纯核桃”饮料竟然在市场公开售卖,销售人员称,“这是‘六个核桃’的升级版,口味更好喝”,前来购买的村民信以为真,纷纷上当受骗。除此之外,市场上还充斥着其它山寨食品,如假冒“康师傅”的“康帅博”;假冒“娃哈哈”的“娃恰恰”;假冒“思念”的“恩念”;假冒“奥利奥”的“粤利粤”等等,在此我就不一一列举,还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务必睁大双眼,仔细辨别,以免上当受骗。

  山寨食品涉及到食品安全和商标侵权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是一种严重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主要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如果产品包装和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还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

  二、衡水晚报记者问:孙局长您好,我是衡水晚报记者,请问我市在食品生产领域进行“山寨”食品整治的重点内容是什么?谢谢!

  答:根据我市实际,围绕 “养元”植物蛋白饮料、“衡水老白干” 等知名品牌所属行业,确定以饮料、白酒等高风险产品及群众举报投诉、外地联查反馈问题集中产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为重点品种,加强部门联合,实施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有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的假冒食品;是否有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的侵权 “山寨”食品;是否有其他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虚假宣传等假冒伪劣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谢谢!

  三、长城新媒体记者问:您好,我是长城新媒体记者,请问我们的消费者如果遇到山寨食品,有哪些投诉举报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日常消费中如何有效避免买到山寨食品?谢谢!

  答:消费者如果在日常消费中发现和购买了“山寨”食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拨打全国统一的“12315”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我们会根据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内容,及时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通常情况下,知名的大型商场、超市进验货把关比较严,山寨食品进不去,所以只能在小卖部、小摊点等那些有生存空间。而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如集市、医院、车站附近,山寨食品也频繁出没。在医院、车站附近购物的人群,一般来说购物心理比较急切,所以没有时间去仔细分辨产品是否是山寨食品,另外在车站附近,消费者的选择范围比较有限,有时候不得不购买山寨食品。对此我提出几点消费建议,避免购买到山寨食品:

  要树立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彻底消除贪便宜、傍名牌的心理需求,坚决杜绝明知是山寨食品还要购买的行为;

  对上文提到的集中敏感区域要提高警惕,购买时要注意仔细辨别,以免上当受骗;

  3、购买食品时,应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以便日后维权;

  4、如果不小心买到山寨食品,可直接要求销售者予以退换,如遭拒绝务必及时向“12315”或者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力争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谢谢!

  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张洪静:

  好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媒体有需要深入采访,会后可以与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衡水,整治,山寨,食品,新闻发布会责任编辑:张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