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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规定农民工工资迟发不得超过七天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13 09:4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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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建筑市场易发生工资拖欠的现状,今年,衡水市住建局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如今已到年底,正是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关键期,市住建局提前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加大清欠力度,以避免集中出现拖欠的情况。

  实行农民工工资月薪制

  迟发不得超过七天

  今年2月,市住建局专门发出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劳务用工管理,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市住建局要求相关企业实行农民工工资月薪制。建设单位是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在拨付工程款时应首先拨付农民工工资款,并监督施工企业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手中,然后再拨付余款。施工企业每月须将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发放表、考勤表、花名册(农民工进出场记录)、工程款拨付情况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张榜公布。上述表格经农民工签字确认后,还应上报建筑市场监管机构存档备查。

  如不能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相关企业必须到住建部门备案,并说明原因,迟发工资不能超过七天。施工企业或劳务企业不得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无资质的社会自然人,必须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否则造成的拖欠由施工企业负责。

  拖欠农民工工资

  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今年,市住建局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三方代表,在施工现场建立农民工维权投诉中心,便于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排除隐患。今年市区新开工的工程,已在施工现场全部建立了农民工维权投诉中心。工程竣工验收前,须由建筑市场监管机构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按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证明,否则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从今年1月至11月,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处共接待辖区内农民工投诉93起,涉及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3617万元,拖欠人数331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案件、投诉数额、投诉人数分别下降了53.5%、61.8%、58.3%。目前,市住建局已清欠农民工工资2536万元。所有投诉案件中,除少数情况复杂的正在加速处理外,大部分都得到了有效解决。

  提醒农民工:

  用工前需签订劳动合同

  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房地产企业自身资金实力薄弱,总承包企业垫资承建现象普遍;劳务企业超资质施工,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个别农民工以讨要工资为名义,漫天要价。

  为了更好地开展清欠工作,市住建局建议建立联合办公机制,人社、公安、信访、法院、住建等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群策群力,共同帮助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目前,建管处正在辖区内开展集中拉网式检查,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实际情况,及时排除隐患,确保每个农民工及时、全额拿到工资。工作人员建议:“农民工在工作之初一定要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写明工资结算日期、结算方式、待遇报酬等具体内容,可为日后讨要工资提供有力依据。一旦发生工资拖欠,应先向农民工维权投诉中心求助,或者向住建、人社、信访等部门投诉,切不可采取过激手段。”

  市住建局投诉举报电话:2251234

  便民服务邮箱:hszjjtszx@sina.com

  

 

关键词:衡水,农民工,工资,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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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