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张千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李珊珊)11月5日,记者从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以来,衡水市生态环境系统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强化综合施治,强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10月31日,该市综合指数为4.153,全省排名第四。
据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之敬介绍,衡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为2024年月度议题,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创新举措,研究制定《衡水市2024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谋划制定了7个方面29项具体措施,有序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臭氧污染治理,组织谋划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项目289个,完成三轮次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检测。狠抓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检查,累计检查点位1480余个;在建筑工地、城市道路、周边公路领域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样板创建活动,累计创建样板建筑工地162个,样板城区道路262条(段),样板周边公路807.868公里;开展洗城降尘行动,细化道路保洁、便民市场、园林绿化等工作内容,促进扬尘治理无死角。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入户抽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监管工作,累计检查柴油车7769辆次、非道路移动机械3387台次、加油站318家次。
衡水市还实施差异化管理,强化服务保障。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目前该市有202家A、B级及引领性企业为高绩效水平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A级及引领性企业实施自主减排,B级企业采取“以限代停”“降负荷”等方式,尽量减少对企业的扰动,从而达到高水平环境保护与高质量经济发展的双赢;共有406家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工业源豁免保障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这些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允许保障生产经营范围内的正常生产。深化非现场监管执法,通过线上监控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精准开展执法工作,充分运用智慧环保、远程执法“两个平台”,分表计电、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多种执法监管手段,筛查、研判异常数据,及时发送预警信息,执法人员利用平台推送的问题线索,直插问题点位开展现场检查,缩短执法检查时间,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时效性,着力构建“无事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监管执法新模式。
据悉,下一步,衡水市将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刚性要求,全力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空气质量形势分析研判,对污染过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提前做好散煤复燃管控工作,全面排查已实施双代地区“例外户”、城中村、沿街门市、设施农业等容易忽略的地方,坚决杜绝散煤复燃。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市政工程、开发区在建厂房、拆迁工地等重点部位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治理管控力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对超标排放、高值热点、露天焚烧等突出问题实现精准管控,以更好的空气质量,更多的蓝天白云,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