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法庭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张千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见习记者 张正阳)11月5日,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衡水市“法庭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4年以来,衡水市35个人民法庭全部实现“支部建在庭上”。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晓慈介绍,衡水市11个基层法院共设有35个人民法庭、74个法官工作站、4个巡回审判点,实现对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审判服务的全覆盖。近年来,衡水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治理模式,努力实现化解矛盾方式从“治已病”到“治未病”的转变。
坚持党建引领,实现党支部建在庭上。衡水市各人民法庭按照“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的标准设立党的组织,开展特色党支部活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2024年以来,辖区35个人民法庭全部实现“支部建在庭上”,各人民法庭共开展各项党组织学习和活动647次。
凝聚多元力量,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衡水市各人民法庭积极建设市县乡“三级调解体系”,其中在乡镇一级主要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为主,在地方党委领导下,人民法庭强化与乡、镇、街道办职能部门、基层群众组织、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多元解决矛盾纠纷。2024年,全市共打造“和为贵”特色调解室125个,对接120个调解组织,建设特邀调解员队伍431名,组织辖区调解员培训245次,化解矛盾纠纷15000余起。
聚焦主责主业,实现审判工作提质增效。衡水市的人民法庭通过建立“繁简分流、速裁快审”工作机制,让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性不强的案件进入速裁流程,实现案件的快审、快判、快结,提高审判效率。对有典型教育意义或涉众型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通过公开宣判、巡回审判等方式进行审理,让鲜活的案例释法说理,凝聚社会共识,达到审理一案,引领一片的作用。做实做细判后答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切实减少衍生案件产生。2024年以来,各法庭共组织开展巡回审判145次,开展判后答疑3000余次,减少上诉案件537件。
践行司法为民,实现诉讼服务水平提升。衡水市的人民法庭主动延伸法庭司法服务内容,在法庭开通网上立案、跨越立案等工作窗口,在法庭能够实现立案功能,减少群众往返法院的路程时间;根据工作特点,设立专业化法庭,例如围绕衡水湖湿地保护,设立了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在部分县的工业园区设立法庭或法官工作站;丰富司法为民举措,在乡镇大集设立法律咨询点,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基层法庭法官划分“责任田”包联进村,同时入驻村微信群,担任诉讼联络员,随时解答群众问题、送法到百姓身边。
张晓慈表示,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组织辖区法庭参加“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及时将创建要求和标准进行解读,并对辖区内35个法庭全部进行了实地走访,对各法庭参加“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作了动员和指导。目前各基层人民法院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法庭全部达到“枫桥式人民法庭”实质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