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衡疫情防指办〔2021〕17号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暴发态势。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增加、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将进一步加大。为巩固衡水市疫情防控成果,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动态关注风险区域,合理安排出行
1.严格限制辖区内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2.前往张家口、崇礼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码、健康码“绿码”通行,并及时与目的地社区(村)或单位联系报告。3.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行;如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4.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5.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继续坚持非必要不出差,确因工作需出差的,要提前向本单位报批,尽量采取“点对点”出行方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衡后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并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严格来衡返衡人员管理,及时主动报备
1.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人员原则上不得来衡返衡,已经来衡返衡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严格落实“14+7”隔离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要严格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的来衡返衡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须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以上人员来衡返衡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排查、管控等防疫责任,因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3.倡导就地过年,衡水籍外出务工人员确需返乡的,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鼓励驾乘私家车和错峰返乡,返乡后要及时向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并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酒店旅馆、餐饮店等重点场所要积极做好就地过年人员特别是外地务工人员节日期间餐饮、住宿等服务保障。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聚集
1.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灯会、庙会、宴会、展会以及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不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不组织团拜、慰问、联欢等活动,提倡网络拜年。2.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3.减少走亲访友,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严控聚餐活动规模。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四、主动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做好健康监测
1.自觉遵守防疫措施,在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影剧院、体育馆、公交场站等公共场所,积极配合做好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防疫措施。2.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在接到需要配合调查的通知后,请耐心与流调人员核对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调查过程中要如实提供个人准确关键信息,因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3.持续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做好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4.要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构建免疫屏障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尽快尽早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全程接种灭活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满6个月的18周岁及以上人群,尽快接种加强针,进一步筑牢群体免疫屏障。战“疫”仍未结束,防护还要继续。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筑牢疫情群防群控、群策群治的坚实防线,共筑健康屏障,共享健康佳节!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