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PM10浓度和降尘量,保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021年12月初至2022年4月底,衡水市开展为期5个月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成立了由衡水市大气办常务副主任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两个联合督查组。各县市区成立排查整治领导小组,一名县级干部负责此次扬尘污染攻坚组织领导工作。
扬尘管控“十条”
1、严管建筑工程扬尘污染
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要求,压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规范房屋建筑、工业建筑、老旧小区改造和公共建筑等施工场地环境管理,有效利用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和调度指挥平台,强化施工现场动态监管。推进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联网,动态开展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安装、运行、联网、管理,确保重点扬尘污染源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应装尽装、稳定联网,做到视频监控对施工作业面全覆盖,落实专人离线核查,保证在线率。
2、严管线性工程扬尘污染
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严格落实防尘要求,实行分段施工,施工场地主要出入口道路硬化或固化并洒水抑尘,加强运输土方、建筑材料、渣土等车辆密闭运输管控,严禁遗撒扬散。加强附属场站扬尘管理,取土场、弃土场采取压实、洒水、覆盖等措施。
3、严管市政工程、城市道路扬尘污染
严格路面开挖、园林绿化等扬尘防控,采取湿法作业,及时沟槽回填和清除余土垃圾,严密围挡遮盖。强化城市道路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道路积尘负荷,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加大支路、街巷、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湿吸保洁力度,定期开展“清积尘”行动。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深入推进道路保洁质量分级、“以克论净”评价考核、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全面提升扬尘治理精细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4、严管公路扬尘污染
加强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力度,逐步提高机械化作业率,加强道路养护,重点强化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路段的机械化清扫、配合人工清扫,做到公路路面基本无浮土,及时处理修复破损路面,保证公路安全畅通。
5、严管运输车辆扬尘污染
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制度,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车辆要按照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严禁超高、超量装载,密闭不严、冲洗不干净不得上路行驶,规范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系统。
6、严管工业企业扬尘污染
按照《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等相关标准要求,实现工业企业料堆料场(仓库)全面达标管理,完善料堆料场台账,规范料堆料场建设。完善厂区门禁系统,出入口设置视频监控和车辆冲洗装置。
7、严管城镇裸露地面扬尘污染
应用卫星遥感技术,辅助做好全市裸露土地情况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治理裸露土地扬尘污染,抽查核查裸露地面整治效果。
8、严管城乡结合部扬尘污染
实施城市周边地区、城乡结合部绿化工程,专项整治城乡结合部绿化铺装、绿化带违规停放车辆带泥上路、临时大型车辆停放场扬尘污染等问题。
9、严管重型车停放场地扬尘污染
对重型车停车场地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健全清单台账,分类进行整治。
10、严管其他扬尘污染
强化重点区域、生活小区、工业企业厂区、机关(事业)单位院内、学校、公交枢纽站、客运站、火车站、休闲广场等扬尘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