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整治网络销售化妆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新法规关于网络销售化妆品的各项规定有效落实,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衡水市市场监管局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在全市范围内持续组织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
此次行动遵循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原则,突出清理整治以下几类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化妆品。即: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的化妆品以及国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标签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的化妆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使用禁用原料生产的化妆品、超范围或者超限量使用限用组分生产的化妆品。
此外,该局以压实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为重心,督导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要求其依法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按照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督导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发现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