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要闻

衡水市2021年度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

来源: 衡水城管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1-11-14 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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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征2021年度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公告

  为加快衡水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现代化城市建设,按照《衡水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衡水市人民政府令【2006】第4号)和《关于调整市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衡价经费【2009】17号)等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征2021年度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运到垃圾综合处理厂后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处置费用,不包括清扫、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交纳的服务费和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费。该费用不包含在物业费之内。

  目前,衡水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网上缴费平台已开通。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居民可通过“河北税务”APP自行申报缴纳2021年度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2021年度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应纳36元/户/年(3元/户/月),按年征收。对于未及时缴纳或拒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依据原建设部157号令,对个人可处以应缴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1日

关键词:衡水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责任编辑:张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