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要闻

​衡水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这些证明只需“承诺”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常虹 李贤 石昆 
2021-11-14 09: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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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师资格网站截图。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常虹 通讯员 李贤 石昆)近日,刘女士在景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办理预约的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时发现,以前需要自己办理的《思想品德鉴定表》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纸质材料,已经无须提供,现在只要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站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认定报名须知栏目,下载《个人承诺书》签署个人签名,即可取代相关证明,刘女士对推行的此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表示非常满意。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这是衡水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一个缩影。

  日前,记者从衡水市司法局获悉,衡水市34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一系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不用再提交“证明”,而是通过签署“书面承诺”办理,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将更为方便。截至目前,全市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件1159件,应用较多的领域为行政审批、公安户政、人社养老保险等。

  为深入贯彻省市“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精神和“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文件,公布了《衡水市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衡水市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从公布的两个目录来看,《衡水市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一共有166个事项,划分为12类,分别是:公安、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民政、司法行政、教育和其他领域。《衡水市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一共有34个事项,涉及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来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这种方式大大减少社会公众、企业或其他组织办事需要到行政机关跑腿,还要到其他机关、组织开具证明的麻烦,将有利于节约办事时间、节省办事成本、提升办事效率,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中,审批程序简化、证明事项减少,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减少风险?衡水市司法局法审处处长李威介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并不意味着法定证明不要了,而是更多要通过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事中检查、事后核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要对承诺负责。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为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们已印发办理流程指引及相关示范文书,各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衡水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邢广安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和相互配合,推进信息数据共享和流通,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形成更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关键词:​衡水,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责任编辑:张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