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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法院推广!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创立案、保全、查控“三同步”工作机制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卢婉凤 
2021-06-23 11: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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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学史力行 为民解忧——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记者 卢婉凤 摄

  长城网讯(记者 卢婉凤)6月22日,记者从中共衡水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举办的衡水市“学史力行 为民解忧——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衡水中院”)首创立案、保全、查控“三同步”工作机制,一年以来,全市法院新收诉讼保全案件7302件,同比增长18.25%,“三同步”机制得到省法院领导肯定,已在全省法院推广。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崔保东介绍,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过程中,衡水中院打造出了多项特色亮点。截至目前,衡水中院审判执行质效居全省法院第二;据省政法委委托第三方调查显示,衡水法院队伍以79.71%的满意度蝉联全省法院队伍满意度第一位。

  推进诉讼案件“码上通”。在全国法院率先研发上线了“码上通”系统。从立案环节开始,一案一码,自动在诉讼文书上生成特定二维码,由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扫码参与,针对具体案件发表意见或者投诉举报,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在落实“三个规定”基础上,为当事人和法官沟通开辟了一条信息化、机制化渠道,方便法官释法明理,力促定纷止争。

  建立陪访导诉制度。制定《陪访导诉服务工作方案》和《关于为群众提供陪诉导访服务指导意见》。组织法院年轻干警全部参与,轮流值班,从当事人进法院门口开始,陪同引导当事人接受安检、登记立案、诉前调解、联系法官、引导开庭等,解决当事人不懂法律、不熟悉流程的诉累,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首创立案、保全、查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案件登记立案后,主动向当事人告知执行风险,引导当事人提请财产保全,并于当日对申请保全案件作出保全裁定,同时移送执行部门,执行人员应于当日采取保全措施,实现登记立案、保全裁定、执行措施“三同步”,有效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挥霍其财产,逃避法律义务,促使其主动与申请人协商解决纠纷或作出诉讼和解。一年来,全市法院新收诉讼保全案件7302件,同比增长18.25%,“三同步”机制得到省法院领导肯定,已在全省法院推广。

  案件合议实质化。衡水中院对18个合议室和专业法官会议室进行数字化改造,添加录音录像设备和光盘刻录设备。率先推进了合议庭合议实质化,对案件合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使每个法官对案件处理都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案件质量提高。

关键词:衡水,法院,首创,“三同步”工作机制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