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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将就《衡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

来源: 衡水晚报  作者:杜俊颖
2019-07-14 0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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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衡水市公安局获悉,本月中旬,该市将就《衡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拟定的部分条款举行立法听证会。即日起,市民可申请成为听证参加人,对《草案》发表意见和建议。

  据悉,为防止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预防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公安局起草了该《草案》,并于5月20日起草完毕后将全文对外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了意见。

  《草案》共二十条,包括总则、燃放安全、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四部分,对烟花爆竹的范畴,以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场所、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以及处罚标准等都做了详细规定。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听取民意、集中民智,提高立法质量,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立法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将就《草案》拟定的部分条款举行听证。具体包括:对拟规定第七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的合理性、可行性;对拟规定第八条,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禁放区域外为限制燃放区域,限放区域内,每年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全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合理性;对拟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对违反本条例行为予以处罚的条款的合法性,处罚数额的合理性。

  即日起至7月15日,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均可通过电子邮件、现场登记等方式申请成为听证参加人,节假日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申请,并就听证内容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参加人15-20人,由公开征集和组织机关聘请的方式产生。公开征集的听证参加人8-10人,由组织机关根据所持观点、报名顺序、行业特点等从报名人员中选取;听证参加人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代表等人员由组织机关聘请。

  联系人:张翼翔、李大龙;联系电话:0318-2966562;邮箱:hsgajza@126.com。

关键词:衡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立法听证会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