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衡水讯(记者张千 实习记者卢婉凤) 4月10日上午,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就“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国增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衡水市委宣传部调研员李丽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衡水市委宣传部调研员李丽: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减税降费是2018年度经济类十大流行语之一。今天我们请到了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国增,就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衡水日报、衡水晚报、衡水新闻网、衡水电台、衡水电视台、衡水广播电视网等市直媒体;中国衡水(市政府门户网站)、衡水发布等市政新媒体;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及河北工人报、河北法制报、河北新闻网、河工新闻网、河北共产党员网;中国新闻社、中国经济网、中国网、中工网、网易衡水等驻衡在衡媒体。
现在,先请李国增局长进行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国增:
尊敬的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衡水税收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今天在新闻发布会现场,还有市局减税降费工作相关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局领导,我答的不全面的他们可以补充。
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所作的重大举措,是完善税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是宏观政策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抉择。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的要求,全市税务系统高度重视,将减税降费作为2019年全市税收工作的主题和必须扛牢抓实的政治任务,结合衡水税收实际制定了专项方案,对全体税务人员进行了动员部署,确保不折不扣、不讲条件地落实好、完成好各项工作。下面,我就当前减税降费主要任务和市税务局开展的系列工作进行介绍。
一、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精神和各级有关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2018年11月份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新年贺词中,提出明确要求,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减税降费要“实打实、硬碰硬”。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更大力度减税降费,确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根。3月21日,李克强总理考察税务总局时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大规模减税降费作为重大改革举措和宏观调控‘当头炮’,这次减税要确保制造业等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部分行业有所降低、所有行业只减不增。”税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已将减税降费作为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全国“两会”期间,在“部长通道”上,税务总局王军局长作出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承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也在第一时间对全省的减税降费工作作出批示,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的通知》,全面落实中央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
二、减税降费主要政策安排
(一)深化增值税改革。按照《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精神,在2018年5月起将增值税税率从17%和11%的两档税率分别调低至16%和10%基础上,自2019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同时,进一步扩大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将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由分2年抵扣改为一次性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在2021年前,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进项税额加计10%抵扣,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对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对部分货物服务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对符合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二)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实施以下减税政策:一是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含本数),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二是放宽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标准。在2018年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基础上,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到5%和10%。同时,放宽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由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放宽至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税。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冀财税〔2019〕6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除水资源以外的资源税以及除证券交易以外的印花税。
(四)继续落实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将进一步落实好各级财税部门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减税政策,推进个人所得税第二步改革、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等有关税收政策。一是落实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自2018年10月1日起,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每人每年6万元)。二是实施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实行六项专项扣除政策,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支出按政策标准进行扣除。三是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扩大适用范围。按照《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已经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四是对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给予税收优惠。3月2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今年1月1日至2021年底,对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激励第三方治理企业加大在技术研发创新方面的投入,进一步鼓励第三方治理行业发展。
(五)认真落实社保费降费政策。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稳定现行征缴方式,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激,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为纳税人特别是小微企业纳税人降低社保缴费的负担。
三、落实减税政策主要措施
面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任务,市税务局进一步提升站位,站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的政治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全力以赴保障减税降费落实。一是加强调研督导。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市税务局将组织人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倾听纳税人的心声,收集合理化的意见建议,掌握工作开展真实情况,协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限时解决;对好的经验和做法,注重总结提炼,形成制度化成果。二是完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政策执行、征管核算、督察督办、服务宣传、综合保障等各项工作,对照减税降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具体实施计划,对各责任部门、县(市、区)局开展督察督办,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对标推进、按账销号。三是严肃执纪问责。我们将围绕各级纪委监委、审计部门已经将减税降费纳入重点监督任务的实际,注重减税降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效、追责,对工作落实不力,特别是散漫拖延、敷衍塞责等情况将跟踪问效;对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工作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持之以恒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落实服务举措。面向纳税人做好宣传,强化政策业务辅导,创新和推广便利化办税手段,确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省政府制定的各项税制改革和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落地。二是优化服务形式。积极推进“一门”办税,实现政务服务中心应进必进,进驻后的办税服务厅可办理全部涉税事项。努力推进“一次”办税,尽快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全覆盖。重点推进自助办税,实现纳税人和办税服务厅人员“双减负”。着力提升办税服务厅建设,优化办税环境,科学配置办税窗口和工作人员,严格领导值班制度,加强导税服务,有效解决办税厅拥堵、等候时间长等问题。三是创新服务手段。开展问卷调查,把握纳税人需求,办好纳税人学堂,探索“订单式”培训。优化大企业服务机制,创新个性化服务举措,方便大企业便捷高效办税。增强“税e听”功能,在做好涉税咨询服务的同时,搭建全市办税服务指挥中心,强化办税服务过程监控,推进办税质效数据评价,统筹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三)坚定不移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一是做好形势汇报。市、县两级税务机关将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将国家减税降费战略决策精神、本地预计减税规模、收入结构特点和实际税源状况汇报好,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二是坚持收入原则。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任何时间、任何情况绝不虚收,绝不征收过头税费。三是强化税收征管。强化基础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征管制度,逐步构建以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制度+科技”建设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努力形成专业管理分工明晰、征管流程运行高效、信息化应用全面覆盖的征管方式。四是加强风险管理。建立税源管理、风险管理、税务稽查协调联动机制,实现风险管理闭环运行。建立法制、纪检、风险管理多部门联合纠查机制,着力解决管理不到位、应对走过场等问题。持续开展“八清理一整治”专项工作,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控力度,全面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涉税风险。五是打击涉税违法。扎实开展“打虚、打骗”工作,对涉税违法行为时刻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利用大数据分析提高选案准确性。强化稽查结果分析运用,形成加强税源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谢谢大家!
衡水市委宣传部调研员李丽:
现在进入记者提问环节,大家如有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之前,请先通报一下自己所在媒体的名称。为让更多的记者获得提问机会,请每次只提问一个问题。
问题一:李局长,您好,我是河北日报记者,刚才您提到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那么请问,增值税加计抵减的具体范围是指什么?
李国增:加计抵减政策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加计抵扣,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即便是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也不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这里,我把这几项服务做一下解释:
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问题二:您好李局长,我是衡水日报记者,请问,一般纳税人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李国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问题三:您好李局长,我是衡水晚报记者,请问,在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扣除”中,子女教育支出具体怎么扣除?
李国增: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衡水市委宣传部调研员李丽:
好的,如有媒体需要深入采访,会后可与市税务局联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