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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冀州出台公务接待“双八条”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10 11:0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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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冀州市制定出台了“八个严禁、八个必须”规定(简称“双八条规定”),以最严的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严字当头,令行禁止。“八个禁止”,即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无论在什么地点、什么场合、有什么任务都要严格执行;严禁值班和节假日执行公务期间饮酒;严禁同城宴请;严禁借岗位调动、职务变动之机迎来送往,用公款接待、宴请;严禁利用学习、培训、开会等机会用公款相互接待、宴请;严禁用公款接待、宴请私人亲朋好友;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以“内部招待”、“家宴”为名突破接待标准,违反用酒规定。“八个必须”,即必须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必须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必须严格控制接待场所标准,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必须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必须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用酒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住宿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用车标准。
严肃查处,从严问责。对违反“双八条规定”者,该市责令其本人及所在单位向冀州市纪委写出深刻检查,取消本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因工作日饮酒或执行公务饮酒影响正常履职或酒后驾车、酗酒闹事的,到组织部待岗,并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单位年内两次违反通知要求的,或单位对违反通知要求行为查处不力,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关键词:衡水冀州,公务接待,双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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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衡水日报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