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双八条"封住公款吃喝的嘴
近日,冀州市制定出台了以“八个严禁、八个必须”为主要内容的“双八条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封住公款吃喝的嘴。 “八个严禁”: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值班和节假日执行公务期间饮酒;严禁同城宴请;严禁借岗位调动之机迎来送往,用公款接待、宴请;严禁利用学习、培训、开会等机会用公款相互接待、宴请;严禁用公款接待、宴请私人亲朋好友;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以“内部招待”、“家宴”为名突破接待标准,违反用酒规定。 “八个必须”:必须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必须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必须严格控制接待场所标准,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必须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必须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用酒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住宿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用车标准。 对“双八条规定”,冀州市市级领导作出了带头遵守、率先垂范的承诺,各乡镇、各部门建立公务接待台账,对每次公务接待列清对象、时间、场所、费用、陪同人员等内容,并同报销发票一并入账。交警大队对查处的酒驾行为,在按规定处理的同时,及时报市纪委审查有无国家工作人员;市财政局、审计局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尤其加大对公款购置烟、酒行为的审查力度,倒追去向。 冀州市纪委监察局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监督检查等形式严肃查处违反“双八条规定”的行为,把“内部食堂”等接待场所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加大暗访力度。在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给预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今年以来,已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两名科级干部给予了纪律处分,对三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刘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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