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起,鱼儿肥,又是一年衡水湖捕捞季。记者从衡水滨湖新区综合管理局获悉,衡水湖将于9月7日起开湖捕鱼,捕捞期为50天。
为进一步改善衡水湖水域生态环境,延长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期,恢复衡水湖渔业资源,经有关专家建议并提请上级领导批准同意,衡水湖2024年度开湖捕捞时间为9月7日至10月26日。根据衡水滨湖新区综合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衡水湖2024年度开湖工作的通告》,开湖期间,各捕捞户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捕捞,凡入湖捕捞船只需办理并携带经衡水滨湖新区综合管理局核发的捕捞许可证在衡水湖规定水域内进行捕捞,每船作业人员不得超过两人。
严禁无证捕捞或使用未经衡水湖渔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捕捞网具进行捕捞;严格控制鱼类禁捕、禁运最低标准;严禁使用炸、毒、电及网箔、软箔、草把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进行捕捞;严禁利用捕捞船只从事非法载客行为,入湖捕捞船只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定,配齐救生设备,如遇恶劣天气严禁捕捞。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除经上级批准的科研、水质监测船只外,严禁任何捕捞船只进入衡水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航道内(湖区内游船航道以橙色串联式浮标作为航道标识)和大湖区国测点(①衡水湖梅花岛、三生岛至北堤路、大赵闸合围区域内;②王口闸西延500米区域内)禁止设置任何捕捞网具。
衡水滨湖新区综合管理局介绍,对拒绝、阻碍渔政检查和破坏渔业秩序的行为,将交由公安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