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从衡水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全面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衡水市将逐步完成由原银行借记卡发放变更为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在衡水市领取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人员,除8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和出国定居人员外,全部使用社保卡发放待遇。已经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无须再次办理。社保卡更换激活后,相应的医保功能也同步更新到新社保卡。
已领取社保卡尚未激活金融功能的,本人持社保卡、身份证,按社保卡标识的银行就近到银行网点激活金融功能。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后,将自动改为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尚未办理社保卡的,本人持身份证,就近到相应的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申领社保卡、激活金融功能。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后,将自动改为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省内居住人员,可在当地申领社保卡并激活使用,无须回衡水办理。
正常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保卡,临近或超过卡面有效日期的,请咨询相应发卡银行,选择个人合适时间,及时补换新社保卡,确保社保卡金融功能正常使用。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在初次领取社保卡或换发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后,无须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发放账号变更。当月25日前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的,将在次月启用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25日之后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的,将在下下月启用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在确认社会保险待遇已变更到社保卡发放前,可暂缓办理原银行借记卡注销业务,以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领取。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如遇补换社会保障卡造成的待遇暂停发放的,请及时联系所属单位,恢复待遇发放。
参保单位、村(社区)可与社保卡合作银行协调合作,集中为待遇人员提供办卡换卡,及金融功能激活服务。行动不便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可由亲属向社保卡合作银行进行登记报备,后期由社保卡合作银行提供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