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从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市区衡水一中教职公寓项目,有12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具备入住条件,租金为6.2元/㎡/月,现已启动配租工作。
据介绍,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金低于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价格,年涨幅不超过5%。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提出需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保障性租赁住支持政策包括:土地支持政策、简化审批流程、财政补助政策、税费优惠政策、民用水电气价格、金融支持政策等;筹集方式包括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
去年,衡水市出台了《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政策以及保障措施,为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起到了引领作用。2022年衡水市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今年将安排筹集1249套。衡水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主要为闲置房源改造,对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可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
据悉,此次保租房配租凡衡水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在衡水市区无自有住房且申请家庭成员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均可进行申请,收入不限定。申请人需准备身份证、户口簿(外地户籍的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无房产证明(市民中心自助查询机打印无房产登记证明)、无合同备案证明(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开具)等材料,现场填写申请表、签订承诺书。
衡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中心(衡水市桃城区中心街762号)受理此项工作,申请资料齐全后,保障房中心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订入住合同,到期后再申请延期续住。目前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系统正在调试阶段,正式运营后,可通过手机进行网上申请。详情可咨询:0318-2128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