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常态化
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衡新疫防指办〔2022〕18 号
为及时排查疫情潜在风险,自5月23日起,衡水市开展了每周一次的城乡居民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主动参与,保障了核酸筛查平稳、高效、有序开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和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鉴于我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暂停全市每周一次的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
二、自7月4日起,居民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
三、国家和省明确的重点人群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频次继续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四、有核酸检测需求的居民,按照“愿检尽检”的规定,到核酸采样点进行检测,费用自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同舟共济,齐心协力,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