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妇幼保健院发布人才引进公告,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相关学科带头人共3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含副高),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计划
(一)急诊科学科带头人1人;
(二)外科学科带头人1人;
(三)重症医学专业学科带头人1人。
三、岗位待遇
(一)实行年薪制。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一般不低于12万元(税前)。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科研补助。按照《衡水市妇幼保健院科技奖励管理办法》和《衡水市妇幼保健院论文版面费报销管理规定》,对自带科研课题第一主研人给予每月600元科研补助经费;科研课题已结题代表医院参评获奖者,给予1-50万元科研奖励;在院期间发表科研论文,享受版面费报销政策。
(三)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医院已签劳动合同人员执行。
四、引进流程
有意者请自2022年6月8日起,到衡水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七楼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高级职称证等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小2寸证件近照2张。
衡水市妇幼保健院简介:
衡水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73年,现已逐渐发展成为一所以妇、产、儿、新生儿、妇女康复为专长,集预防、保健、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具有较大规模的妇幼保健专业机构。担负着全市450万人口的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工作,以及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是全市唯一一家三级妇幼保健院、市级公立儿童医院、河北省产前诊断分中心、河北省生殖医学中心不孕不育诊疗基地,河北省促进自然分娩示范医院、河北省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河北省0-6岁儿童近视防控示范单位、河北省出生缺陷防治专科联盟成员单位、衡水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妇儿院区。
近年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衡水市2020年度优秀志愿服务组织”“2020年度河北省健康促进医院示范单位”“2021年优秀基层妇联组织”“2021年度提质提效、文明服务优胜单位”“2021年市级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规范化基地首批创建单位”等荣誉称号,近四年蝉联“河北省文明单位”。
院区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46889.82㎡,建有门诊保健楼、住院病房楼、医技楼共三栋17层。现有干部职工431人,其中,具备高级职称人员54人,具备中级职称人员140人,初级以下237人;硕士研究生8人,本科学历326人,专科及以下学历97人。批复床位350张,目前设有妇科、产一科、产二科、儿科、新生儿科、家庭化产房、母婴护理中心、内科8个病区。
全面开展优生优育咨询、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无痛分娩、导乐分娩、产后康复、医疗美容;新生儿疾病筛查治疗、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眼口腔保健、婴儿游泳抚触、儿童早教;儿童常见病及多发病诊治、小儿推拿、矮小症咨询治疗;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诊治、不孕不育、可视无痛人流、乳腺病防治、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国医堂中医针灸理疗、孕妇学校(孕妇瑜伽、健康讲堂、手工胎教等)、妇女健康体检、入园入学及幼教师体检;核酸检测、遗传基因筛查、亲子鉴定等项目。配备百万元以上设备20余台,万元以上设备480余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