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召开关于衡水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新闻媒体通气会,就群众密切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和登记上牌等相关工作和问题,做了详实的解读和通报。
通气会上,市交警支队相关领导邹广音详细阐述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制度、驾乘人戴安全头盔和过渡期制度相关内容,并着重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点选点工作进行介绍。据了解,衡水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点选点工作以“就近办理、方便群众”为原则,主要在警邮、警保、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合作单位、街道(社区)乡镇政务网点和部分电动车销售企业中选定,计划在全市设置约280个登记点,市区设置约50个。登记点将配置足够的场地和软硬件设置及工作人员,目前,配备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推进中。
此外,市交警支队法制大队以及车管所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就电动二轮车分类、电动自行车业务办理进行了报告。电动二轮车分类方面,工作人员详细解释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等车型的分类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在电动自行车业务办理方面,驾驶人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除了交验电动自行车,还需提供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对于市民最为关心的登记上牌现场办理流程问题,工作人员在会上进行了详细解答。现场办理共分4步:1.市民现场直接提交材料,交验车辆;2.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核验车辆;3.业务受理、采集信息;4.顺序发牌,完成登记。会后,工作人员集中解答了与会媒体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