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发布

衡水故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信息网络传播秩序

来源: 衡水故城公安   作者: 
2022-02-02 1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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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故城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故城县公安局今天(2月2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网络传播秩序的重要通告》。

  通告称,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牵动全县人民的心,全县上下众志成城,积极应对疫情,但是有些网民在未经核实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涉疫信息。为维护正常的网络环境,确保社会稳定,中共故城县委网信办、故城县公安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仔细甄别网络信息。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上传、转发、扩散和传播,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严禁编发涉疫信息。群组内严禁传播“小道消息”或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严禁收集、转载、泄露涉疫个人隐私(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车牌号,家庭详细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内容),坚决做到不复制、不截屏、不转发。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要及时删除,主动消除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三、严格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公约,各互联网群组管理者、视频主播、贴吧吧主、论坛版主、要切实做到“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对于群成员发布的涉疫信息,群主要第一时间要求其撤回,并进行批评教育和劝诫。对不服从管理或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立即清理出群组。

  四、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不得随意转发没有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信息,发现不实信息要积极向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举报。

  五、积极传播正能量。全县各类网站、自媒体和网络平台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各网站、新媒体平台及广大网民要积极发布转发正能量信息,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及有效防范措施,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合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凡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的涉疫信息或谣言,造成社会影响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打击,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群主、管理员及相关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

  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务必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辨别能力,要通过官方渠道获得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举报电话:110,0318-6330506

  举报邮箱:hsgucheng2013@163.com

关键词:故城,疫情防控,网络传播责任编辑:胡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