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 司法为民做好检护民生‘必答题’”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张千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张文婧)5月14日,记者从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衡水市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 司法为民做好检护民生‘必答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衡水市检察机关在该市共设立23个民事检察工作站,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妇女、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民事权益,确保人民群众平等行使诉权。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占营介绍,2023年以来,衡水市检察机关深入落实高检院、省院“检护民生”专项监督行动要求,在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充分发挥能动履职作用,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
积极推进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衡水市检察机关通过设立检察工作站的方式,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市县两级检察院就根治农民工欠薪、保障弱势群体等合法权益方面,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协作保障机制54份,共同搭建弱势群体利益保护检察“防护墙”。衡水市检察机关从“证据收集+法律规定+保障执行”多维度加强农村灵活就业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切实起到检察机关“支持”实效。
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衡水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纠纷案件过程中,将检察办案与维护、促进经济社会良好健康发展相结合,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对因长期被拖欠货款而陷入经营无法维系、面临倒闭的企业,衡水市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参与庭前调解等方式,依法积极帮助企业维权。衡水市检察机关帮助外地企业解决在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的诉讼问题,依法平等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
积极推进检察履职参与社会治理。衡水市检察机关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上积极依法能动履职,加强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虚假诉讼、审判执行程序违法等问题的检察监督。综合考虑法、理、情,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强化能动履职意识,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的多重职责,使检察建议成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