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要闻

衡水1至10月空气质量达标215天 同比增加16天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卢婉凤 
2021-11-24 0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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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卢婉凤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11月23日讯(记者 卢婉凤)记者从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2021年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1月至10月,衡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15天,同比增加16天,优良天数占比达到70.7%,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

  衡水市大气办常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连兵介绍,为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蓝天白云,衡水市生态环境系统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空气污染,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衡水的蓝天白云已成为常态。

  2021年1月至10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25,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倒数第42名,较去年同期上升12名,在省内城市中排名第5名。达标天数215天,同比增加16天,优良天数占比达到70.7%,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0%,优于今年目标任务12.0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创有监测数据记录以来历史最低,4月至9月,全市单月PM2.5平均浓度连续6个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在臭氧污染攻坚方面成绩斐然,1月至10月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38天,同比减少15天。因O3为首要污染物且超标天数为45天,同比减少18天,臭氧污染主要集中在5月至9月。为有效聚焦臭氧污染防治,今年衡水市坚持“提前着手、夏病冬治”,同时提出了18条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举措,有效减少臭氧生成和污染影响。为降低中小企业治理成本,解决大多数以活性炭吸附为治理工艺的涉VOCs企业,衡水市强力推进活性炭基地建设,建成的河北佐英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活性炭再生项目已投入使用。全面开展工业园区的涉VOCs企业治理,制定“一企一策”,推进树立一批在原材料源头替代、污染防治设施提升改造、生产工艺实现清洁生产的标杆企业,以点带面,形成带动效应。5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治“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启动会议,特别邀请衡水市就驻点跟踪研究组织管理做典型发言。

  秋冬季期间,为避免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在2020年大气污染源清单排查的基础上,衡水稳步推进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全市涉气工业企业完成“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应急减排措施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备,做到可操作、可核查、可监督。全市推动绩效评级调整,共确定A、B级及引领性企业147家。动态调整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列入正面清单企业(单位)达273家。目前衡水市正在参照河北省秋冬季方案征求意见稿,结合该市实际,制定《衡水市2021至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力求工作目标可达、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可行,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秋冬季目标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关键词:衡水,空气质量,达标,同比增加责任编辑:李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