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衡水讯(记者胡竞文)7月26日,记者从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发挥失业保险作用,稳定就业岗位。衡水市建立健全了失业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准确把握就业失业动态变化状况,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目前已为第一批4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23.34万元,惠及职工5361人,第二批4家企业101.5万元正在公示中,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补贴发放正在稳步推进。
据了解,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对就业工作的影响,衡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稳定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上年度末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4.5%,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支持在岗培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可通过自行组织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资金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不足部分予以适当补助。
鼓励参加再就业培训。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当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并培训合格的,可申领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补贴总额最高600元。生活费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不得同时领取生活费补贴。
支持提升技术技能。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其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其以上。
保障基本生活。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困难的企业,确实无法保障生活的下岗失业人员,可给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600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不得同时领取临时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