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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全面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破解百姓看病贵看病难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卢婉凤
2021-05-13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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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记者 卢婉凤 摄

  长城网讯(记者 卢婉凤)5月12日,记者从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衡水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衡水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国家和省组织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在破解百姓“看病贵、看病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据衡水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红介绍,该局坚持向改革要红利,不断完善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集中招采机制,跟进落实国家、省组织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结果,两年来,衡水市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显著降低,大大缓解了百姓看病吃药费用昂贵的问题,给群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对医药企业产生了“降成本,稳需求,助推广,促研发”的作用,既保障了民生,也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大量节省了医保基金。

  衡水市医疗保障局强化协议管理、畅通政策通道、加强宣传引导,以确保集采药品供应保障、合理使用,使该市患者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

  强化协议管理,确保药品供应。指导医疗机构结合上年度使用量、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合理填报采购量,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实际需求量超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部分,优先采购中选产品;督促医疗机构、中选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在省医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签订三方合同,确定供应企业、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协议期;要求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确保满足医疗机构的中选药品采购需求,及时响应并配送到位,失信违约行为将被纳入我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医保基金与药品生产(配送)企业直接结算,减轻配送企业资金压力,保障供应。

  畅通政策通道,确保药品使用。明确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和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为由限制进院;要求医疗机构将中选药品纳入医疗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临床医师按通用名开具处方,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中选药品;将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纳入定点协议管理,对于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药品的公立医疗机构,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加强管理,并在医保基金拨付、医保定点资格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等方面予以惩戒;建立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激励机制,从制度上鼓励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优先使用集采中选产品,杜绝带金销售。

  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政策落地。在每批次集采药品中选结果实施前,要求医疗机构在显著位置公示中选药品价格和相关政策,同时利用“湖城医保”公众号和其他媒体进行宣传,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加强集采药品政策培训,引导患者积极主动使用中选药品。对于慢性病人、老年人、精神疾病患者等换药风险较高的特殊人群,督促医疗机构做好换药临床风险评估、用药情况监测及应急处置,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关键词:衡水,医保改革,惠民,集采责任编辑:常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