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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人速看!明年实施门诊统筹后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仍可继续使用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卢婉凤
2020-12-11 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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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记者 卢婉凤 摄

  长城网讯(记者 卢婉凤)12月10日,记者从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21年起,衡水市将全面取消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建立普通疾病门诊统筹制度,参保城乡居民门诊就医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据衡水市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保胜介绍,衡水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后,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不再往医保卡里拨钱,转而建立门诊统筹基金,用于城乡居民门诊就医费用的报销。对于正常参保居民原个人账户的结余资金,不会取消,还可以继续使用。可继续用于支付按规定需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可跨年度使用,用完为止。

  实施门诊统筹后,虽然不再往个人账户划入60元资金,但参保居民在协议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每年政策范围内门诊医药费用最高可报销200元,而且不设报销起付线,支付比例为50%。

  此外,门诊慢性病未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对于患有慢性病的参保城乡居民,在享受此项政策的同时,仍可按照原政策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对于城乡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治疗两病理可继续享受两病报销政策。同时,为做好医保扶贫,巩固脱贫成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和慢性病患者,继续执行原三重保障政策的同时,门诊就医不设起付标准,报销限额为400元,不会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待遇标准。

关键词:衡水,门诊统筹制度,个人账户,继续使用责任编辑:李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