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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法院多举措化解行政争议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郑连池 郭智
2020-05-14 1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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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衡水讯(通讯员郑连池 郭智)景县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后,充分发挥法院定纷止争职能,结合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通过明确标准规则、健全化解机制、强化宣传力度、完善保障设施等四项措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和谐社会的建设。

  规范办案文书,明确标准规则。景县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受理申请后,建立案件台账,制作《工作记录表》;通过与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办公室商请,确定化解单位,同时制作《参与行政争议化解通知书》启动调解程序;采用现场化解方式进行,将化解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告知当事人先行化解的各项权利,对化解工作进行释明、指引;经化解达成化解协议的,由管辖法院制作《行政调解书》,化解期间撤诉的制作《撤诉裁定书》,化解期限内不能达成化解协议的,制作《终止调解通知书》终止化解,转入复议或诉讼。

  依托现有平台,健全化解机制。景县法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定时向政府、行政机关通报受理案件争议内容、矛盾焦点,并总结行政执法中新出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探讨,统一执法标准、裁判尺度,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建立联合办案机制,畅通涉诉机关、化解中心、司法局等单位之间沟通协商渠道,加强信息交流,实现信息共享、信息整合,发挥动态信息在各个部门间的协调作用,掌握案件化解的关键信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涉诉行政机关及其化解员不积极进行化解工作,不正确履行职责,使本应在化解阶段化解的行政争议未能化解,追究不履行化解职责的行政机关或化解员的责任。通过调动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和惩治不作为的问责机制两种方式,促进行政机关参与化解的积极性,合力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

  强化宣传力度,筑牢办案基础。景县法院明确宣传内容,加大对《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争议化解实施办法》等文件中涉及群众利益信息的宣传力度,使群众了解行政案件的特点、救济方式和审理程序,了解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受理案件的范围和管辖范围;确定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申请书、告知书等办案文书样本以及行政争议化解的典型案例,制作宣传手册,为群众解决行政争议提供便利和参考;拓宽行政争议化解的宣传渠道,利用法治宣传日、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进行线下宣传,在法院微信公众号及网站进行线上宣传,重大复杂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值班律师等人员听证,通过多种媒体公开信息,让行政争议化解在阳光下进行,消除群众戒心,取得群众认可,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筑牢群众基础。

  加强人员培训,完善保障设施。通过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景县法院加强和各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沟通,使其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争议化解的重要意义,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其积极参与履职的工作理念;通过以案代训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机关办案人员的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的法律素养,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其依法行政,在源头上有效减少行政争议;加强对化解员的日常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增强其释法明理、化解争议的能力,使其成为行政争议化解的有效助推力量;安排行政庭员额法官办理行政争议化解案件,纳入日常考核,强化办案法官的责任心,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设立专门的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办公室,统一办案地点便利群众,打造干净舒适的环境缓解双方的对抗情绪,促成矛盾的顺利化解。

  截至目前,景县法院通过12368热线共接待群众咨询50余人次,受理行政争议3件,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有序平稳地开展。

关键词:景县,法院,行政争议责任编辑:胡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