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高新区居民: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确保居民自身安全、周边居民安全、全区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居民本着对自身负责、对亲属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积极配合社区、村及企事业单位做好排查、监测、隔离、治疗等工作。
二、请广大居民及时向社区、村及企事业单位如实报告以下情况:1.是否有武汉市居住史、旅行史或亲密接触史;2.是否有亲属在武汉等疫区回衡;3.是否有发热伴呼吸道等临床症状;4.是否与本地确诊、疑似病患有过接触。有以上情况的,要每日向所在小区报告。
三、请已确定被居家隔离观察居民严格按照要求,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期,每天测量体温2次,期间不得外出或接见他人。
四、对缓报、瞒报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经查证属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请广大居民做好互相监督。举报电话:2665926。
五、请广大居民加强自我防护,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避免近距离接触咳嗽、发热病人,勤洗手,外出时注意佩戴口罩。
衡水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以下是此次衡水高新区居民排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