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一年来,在衡水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地方立法机制、创新平台建设、统筹立法资源,衡水市的地方立法工作逐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并取得一定成效。《衡水市养犬管理条例》、《衡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衡水市生态环境教育促进条例》、《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先后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衡水市立法工作流程(试行)》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探索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库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充实完善,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奠定了基础。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了强有力的推进保障机制。一是以市委名义组织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统筹安排部署全年立法工作,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表态发言。此项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范照兵的高度肯定,并专门进行批示,在全省推广。二是在制定立法规划、立法计划、法规表决前、法规通过后,均第一时间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名义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决策与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相衔接。三是中共衡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专门成立了由人大主管副主任牵头,多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立法协调小组,统筹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保证了全年各项立法任务的按时保质完成。
坚持目标导向,明确调研主题,形成了务实高效的立法调研机制。3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委室、市司法局、衡水学院等有关部门成立立法工作学习考察团,就“完善立法工作流程、提升立法质量、强化立法队伍建设”等问题,赴广州市、惠州市、深圳市开展学习考察活动,详细了解先进的经验做法和制度设计,撰写了高质量的《立法考察学习报告》,得到了市领导的一致肯定,为衡水市立法工作强势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流程,形成了高效流畅的立法运转机制。在充分借鉴先进地市经验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衡水市地方立法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衡水市立法工作流程(试行)》,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对地方立法的立项、起草、审议、修改、报批、宣传落实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相关人员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全程对接、形成合力,有效提升了立法运转效能。
坚持开门立法,集聚立法资源,建立了创新专业的立法聚智平台。6月,市人大常委会依托衡水学院,成立了衡水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在本年度各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充分发挥市人大立法工作实践优势和衡水学院法学人才优势,积极统筹社会资源,科学开展了调研、论证、评估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该市立法人员不足、立法知识匮乏、立法渠道单一等实际问题。这项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强调“这是人大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具体体现”。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急需先立、突出重点、富有特色”的原则,采取滚动立法的形式,制定了《衡水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已经过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批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包括正式项目:《衡水市计划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衡水市物业管理条例》;调研项目:《衡水市城乡规划条例》、《衡水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和《衡水市文物保护条例》。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策划人:田文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