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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卫健委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防控工作

来源: 衡水日报  作者:刘健
2019-10-02 17: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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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防控工作,衡水市卫健委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控,强化学生健康体检与体质健康监测,为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委成立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防控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指定衡水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衡水复明眼科医院、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衡水同瑞眼科医院眼科、衡水爱尔眼科医院为市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指导基地,科学指导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防治及管理工作。

  强化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信息收集与信息化建设,严把监测质量关。在学校配合下,组织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同时,了解掌握学生龋齿、肥胖、营养不良、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及青春期发育情况,评估学生群体健康及生长发育水平,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同时建立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做到动态管理。切实做好对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防控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健康宣教等工作,认真组织做好监测数据、结果等审核工作,指导督促落实监测数据采集、管理、干预等各项防控措施,做好监测结果的分析研判,为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切实加强诊断治疗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要求,制定跟踪干预措施。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严格按照《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进行诊疗,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眼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规范设置视光中心,落实医疗机构内视光中心标准规范。各级医疗机构根据检查结果,一对一制定跟踪干预措施,并将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科学开展诊断治疗,根据儿童青少年的视觉或其他症状,进行科学防治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叮嘱儿童青少年患者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取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严重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坚持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

  全面加强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学生常见病防控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访谈、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好“全国爱眼日”等活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推广预防学生常见病健康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儿童青少年及家长的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提高科学营养知识水平。

  注重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培养视力健康专业优秀人才,强化基层眼科医师、儿童保健医生等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提高专业技能,确保每个县(市、区)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医学科研课题申报向近视等学生常见病防控相关领域倾斜,加强防治近视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与技术的应用。

  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无证行医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和无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更新视力电子健康档案,并对筛查出视力异常的儿童青少年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防控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近视防治指南》等要求,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改善儿童近视现状,严禁虚假、夸大宣传,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督促相关医疗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采光和照明的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室(教学场所)进行“双随机”抽检、记录并公布。

关键词:衡水,健康,青少年,近视责任编辑:胡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