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转诊证明,无需垫付医疗费,享受参保地同等待遇标准——
衡水患者凭社保卡可在北京15家医院就医
从衡水市医保局了解到,继与天津3家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后,近日,我省又与北京市15家定点医疗机构签署《京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医疗服务协议》。今后,衡水市医保参保人员凭社保卡即可在北京这15家医院就医,并将享受诸多便利。
根据协议,这15家北京定点医疗机构将为我省所有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费用合理的医疗服务,并执行患者参保地同级同类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这15家医院分别为:北京儿童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陆军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大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医三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市肿瘤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
衡水市参保人确需到上述北京15家医院就医的,无需办理转诊转院证明,只需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平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凭社保卡即可就医。患者出院当天,可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医疗费用,住院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报销标准。
今后,衡水市参保人员赴京津就医将更加便捷,对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