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衡水讯(记者 胡竞文 张千)“2019年,各县市区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城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在2018年基础上均提高10%。”是衡水市2019年度民生实事之一。8月14日,记者从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9年1月1日起再次全面调整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的平均调增幅度为10.8%,农村低保标准的平均调增幅度为13.1%。
据了解,在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同时,衡水还对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记者 张千 摄
衡水市民政局副调研员季铁庄介绍,此次调整城乡低保标准,遵循“加强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区域协调发展、加强低保救助与扶贫开发衔接”等基本原则,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加强核对机制建设,实现精准保障;加强政策宣传,让制度在阳光下运行等举措,将新的保障标准落到实处。
目前,全市各县市区调整救助标准工作全部落实到位。截至6月底,衡水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8079人,农村低保对象45534人,各县市区均已按照新标准补发落实到位。调整后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人均补差均可达到全省中游以上水平,其中,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人均补差分别达到7993元/年、4848元/年,比调整前分别提高781元、600元,分别增长10.8%、14.1%;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人均补差分别达到4792元/年、3024元/年,比调整前分别提高553元、120元,分别增长1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