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记者 烟成群 摄
长城网讯(记者 烟成群)8月8日下午,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人大三项联动监督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据悉,4月29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三项联动监督的工作方案》,涉及市场监管部门共有4项,即:培育市场化检测评审机构情况,解决水电煤气等公共服务机构垄断高价情况、不合理收费情况,监管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情况,监管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标准的成品油、车用汽柴油、有机溶剂等产品情况。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建立责任清单、目标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成效明显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推行“问题清单+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整改机制和“一书一卡一提示”工作方法,会同各级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相继开设100余个劣质散煤检查点。
通过各级的共同努力,全省散煤实际经营网点由2016年的5457户缩减至目前的575户,实际减少4882户,占总数的89.46%,其中廊坊、沧州、衡水、定州、辛集、雄安新区6市(区)实现了全域散煤清零。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抽检和执法力度,累计抽检散煤22803个批次,立案2917件,责令整改1715户,停业整顿600户,没收劣质散煤33799.8吨,罚没款1874.1万元,经营网点的散煤抽检合格率由2016年的83.6%提升至98%。加强型煤生产企业质量监管,共抽检企业301家、309个批次,抽检合格率由2016年的97.2%提升至100%。
成品油质量监管持续向好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标准的成品油、车用汽柴油、有机溶剂等产品的监管力度,累计抽检98497个批次,立案4374件,停业整顿287个,吊销营业执照47个,没收不合格油品981.42吨,罚款5385.78万元,油品合格率由2016年的81%提升至99%。
今年上半年,该局组织对生产领域车用汽柴油产品开展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沧州、石家庄、廊坊3市7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主要包括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乙醇汽油调和组分油等,其中车用汽油8批次、车用柴油3批次、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4批次。经检验,抽查合格率100%。
检验检测机构培育逐步增强
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培育检验检测机构114家,其中环境领域36家、机动车领域2家、建工建材领域15家、食品领域1家、其他领域60家。
4月份,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召开了京津冀检验检测认证行动计划研讨会,对2019年京津冀三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检验检测机构互查、部分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审互派互用专家等事宜进行研究,选定食品、环境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作为今年三地共管的重点领域。食品、环境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正在有序实施,其中三地食品领域报名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机构195家,环境领域报名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机构360家。
通过一系列活动,有效推动了检验检测数据的互认,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全国各省检验检测市场竞标取得新成效。为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从6月中旬到11月底对1991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这在全国是第一家。目前已检查检验检测机构457家,撤销资质机构4家,注销资质机构15家,暂停整改机构126家,缩减部分能力机构61家。
水电燃气价格收费监管有序推进
按照《河北省定价目录》规定,水、电、煤气的销售价格均属于国家定价范围。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再生水销售价格、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省级以下电网调度的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电网输配电价、销售电价,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即河北省发改委)制定价格;管道燃气配气价格、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价格。
自去年11月3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组建以来,各级持续加大对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领域的价格监管,先后开展了全省供水、供气等领域价格重点检查,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检查,切实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查处一批相关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以及在工程改造、安装中乱收费等行为。在全省供水、供气等领域价格重点检查中,全省共检查相关单位237家,其中供水领域100家、供气领域137家,共查处案件41起,总计实施经济制裁金额123余万元。
据悉,下一步,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将围绕人大三项联动监督的4项内容,着重抓好6件实事,即:开展为期5个月的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百日会战”,着力打击无照经营、游击兜售、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全面提升煤质检测能力,努力实现初检和复检分别在3日内办结;持续加大油品质量监管,抽查结果全部向公众公开;继续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检查,打通电价降价红利传导“最后一公里”;加强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监管,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升级检验检测机构培育,启动资质认定全流程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