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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三个月 衡水市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梅胜 张书勃
2019-07-20 10: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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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长城网衡水讯(记者张梅胜 通讯员张书勃)围绕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预付卡经营者消费侵权、“恶意圈钱”“卷款跑路”等问题,7月16日至10月15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衡水市商务局、衡水市公安局联合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是全市范围内从事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游泳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洗车等服务并开展预付卡消费业务的经营者,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未经登记注册或未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的无证照经营者。未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发卡备案的经营者。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消费者提出合理退款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投诉反映强烈的经营者。未履行法定程序易名换主、地址变更的经营者。因停业、歇业或者场所迁移等原因,未对消费者说明原因,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无法联络的经营者。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经营者。不以经营服务为目的,“恶意圈钱”“卷款跑路”的经营者。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经营者。

  专项整治分三阶段进行:部署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各地迅速行动,针对今年以来投诉举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反映的行业问题线索,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实施阶段(7月21日至10月10日)。各地按照排查摸底、督促整改、依法查处、有效规范的要求,根据摸排的底数,相对集中的行业,有重点的开展集中整治;有效利用12315、12312投诉举报平台,拓宽线索举报渠道,多措并举,分类施策;采取联合行政约谈、联合行政指导、联合排查、联合督查、联合执法等方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总结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各地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查找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探索建立事前防范、行业自律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推动整治成效向常态化监管转变。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监管,遇到突发和群体性事件,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能,主动作为担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重点整治无证照经营,虚假宣传,格式条款及投诉举报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法违规经营者依法列入异常名录,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商务部门负责查处未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发卡备案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恶意圈钱”“卷款跑路”等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查处。

关键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衡水,专项整治责任编辑:胡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