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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在用气瓶需办理“电子身份证”

来源: 衡水晚报  作者:杜将
2019-06-21 08: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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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身份证,大家应该都不陌生,但您是否了解“气瓶身份证”?昨日,记者从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气瓶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9年6月起,给衡水市在用气瓶办理“电子身份证”,建立气瓶电子信息库和网络监控平台,强化日常监管。

  据悉,办理“电子身份证”涉及范围为液化石油气钢瓶、工业气瓶。此次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分为筹备、推进、总结验收三个阶段,采用二维码技术和无线射频标识(RFID)技术,对在用气瓶实行一瓶一码登记,建立气瓶电子信息库和网络监控平台,实现气瓶充装和气瓶信息识别网络连锁控制,落实气瓶充装单位的气瓶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气瓶使用登记率和定期检验率,杜绝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及其他不符合要求气瓶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气瓶实时、动态、全周期监管,有效防范气瓶安全事故。2019年6月起,分类实施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信息化管理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工业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筹备阶段(2019年8月底前):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供商;督促辖区内气瓶充装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自有气瓶信息,录入全省气瓶安全管理系统。气瓶信息录入完成后,由气瓶使用登记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和发放使用登记证;对饭店、餐饮等场所和普通群众所属的个人产权气瓶,实施产权向充装单位的转移,杜绝“流浪”气瓶,充装单位对收缴的气瓶进行检验,合格的办理气瓶登记正常管理,对应该报废的气瓶由气瓶检验机构进行报废处理。

  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推进阶段(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31日):2019年8月底之前,全市气瓶充装单位、检验单位完成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工作;市局组织对气瓶安全监察机构、行政审批部门、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单位进行系统管理软件的培训;委托有核准资质的气瓶检验机构进行气瓶定期检验工作,更新电子标签(二维码)内的检验信息并及时录入气瓶安全管理系统,对检验不合格的气瓶,予以破坏性处理,并将报废处理信息录入监管系统;各县(市、区)局负责本辖区内气瓶电子标签(二维码)的黏贴和统筹协调工作,加贴电子标签(二维码),与系统调试、气瓶检验等同步进行;全市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2020年4月1日正式启用,工业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2020年7月1日正式启用。

  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2020年4月1日起,市局对各县(市区)的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到位的严肃问责,最终实现全市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常态化。

关键词:衡水,气瓶,电子身份证责任编辑:胡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