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河北省“百家”“千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及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布了河北12家“百家”重点用能单位和85家“千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通知提出,“百家”“千家”重点用能单位均属于高耗能行业,为确保完成全省“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2008年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后投产企业的能耗、煤耗总量和强度不得超出节能(煤炭替代方案)审查意见规定值;其他企业能耗、煤耗总量原则上不得超出2018年实际,能耗强度必须低于国家和省能源消耗限额中的限定值且应力争逐年降低。今年下半年,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百家”“千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通知要求,各重点用能单位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认真落实《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节能措施,对标对表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加快接入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步伐,千方百计节能降耗,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