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表彰2019年河北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决定全文如下:
2014年河北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以来,全省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涌现出一大批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发全省人民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值此“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郭凤霞等15名同志河北省特等劳动模范称号,授予祝淑钗等4名同志河北省特等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田军旗等715名同志河北省劳动模范称号,授予任建钢等254名同志河北省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等196个单位河北省先进集体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立潮头、敢于拼搏、甘于奉献,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再创新业绩、再作新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河北迎来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2022年北京冬奥会筹办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机遇,全省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认真贯彻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奋发图强、苦干实干,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