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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开展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梅胜 张书勃
2019-04-22 18: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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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衡水讯(记者张梅胜 通讯员张书勃)记者从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预防和减少气瓶充装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气瓶充装站生产经营活动,自2019年4月17日至年底,该局在全市开展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河北省气瓶充装管理办法》、《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相关国家标准,分三个阶段进行,即企业自查阶段、监督检查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市气瓶充装站安全生产活动,全面落实气瓶充装站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气瓶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企业自查阶段。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气瓶充装单位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包括是否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取得气瓶充装许可,是否建立健全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严格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有关标准规定,是否存在充装非自有产权和报废等不符合要求的气瓶,是否有超装、错装、泄漏或异常现象,是否认真落实气瓶检验责任,是否存在擅自改造、改装、翻新废旧气瓶行为,车用气瓶充装是否严格执行IC卡充装管理制度,是否对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

  监督检查阶段。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集中对辖区内的气瓶充装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现场监察,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检查气瓶充装站及人员资格许可、充装站充装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充装站气瓶充装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等情况。对违规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充装站,尤其是对不按规定进行充装前、后检查的以及充装报废气瓶、超期未检气瓶、经检验不合格气瓶、非自有产权气瓶等违法行为,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总结提高阶段。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经验做法进行总结交流。

关键词:衡水,气瓶充装,专项整治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