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市环保局发布公告,为打造“魅力衡水、绿色湖城”,营造全社会人人参与环保、助力环保的良好氛围,拓宽污染线索来源,市环保局专门设立15万元专项资金对举报人实行奖励,希望市民广泛参与,积极对30类“散乱污”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此次“悬赏”举报的30类“散乱污”企业界定范围包括:有色金属熔炼加工类、橡胶生产类、陶瓷烧制类、铸造类、耐火材料类、石灰窑类、砖瓦窑类、水泥粉磨站类、废塑料加工类、家具制造类、机械加工业类、煤场类、砂石料厂(含工业固废储存厂)类、选矿厂类、丝网加工类、粮食加工类、纺织服装类、毛皮加工类、汽修类、石材加工类、水泥制品类、包装印刷类、玻璃钢及制品类、规模化畜禽养殖类、饲料加工类、油品加工类、废旧机械拆解类、废旧电池拆解类、日化类、水洗类。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散乱污”企业严重污染环境,打击“散乱污”企业需要广大群众参与其中。经核查举报属实的,市环保局即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领取奖金时,举报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所发现“散乱污”企业的现场图片、视频等证据。对多人举报同一“散乱污”企业的,按举报电话受理登记的时间为序,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属两人及两人以上联名举报的,应推举一名代表领取奖金。
30类“散乱污”企业的界定标准及具体细则,请关注“衡水环保发布”微信公众号。
举报时限: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举报电话:0318-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