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有关部门对“门前四包”严格考核
为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文明、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衡水市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于今年6月11日印发了《衡水市“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门前四包”,是指责任人负责管理其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路面硬化和门前秩序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其主要内容包括:
l、包卫生:负责责任区内的清扫和保洁,做到“四净”:地面、树根、线杆、花池绿地净;“六无”:无粪便、无垃圾污物、无痰迹、无瓜果皮核纸屑、夏无积水、冬无积雪。
2、包绿化美化:按照规划种植、管理好花草树木,铺装好露土地面。做到门面装修整洁完好,牌匾美观,字迹准确、清晰。保护好责任区内各种公共设施。
3、包秩序:负责管理好责任区内的秩序,做到“八无”,即:无乱堆、乱放、乱挂、乱摆、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现象;“二整”:沿街门面整洁、车辆停放整齐。
4、包硬化:单位门前两侧便道、庭院内除应绿化的面积外都要硬化。门外两侧硬化按统一要求的标准和时限完成,并负责日常管理。
目前,我市正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门前四包”将对创城带来积极的作用,因此建议严格落实《衡水市“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各部门与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确保办法顺利实施,为我市创城贡献一份力量。(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