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势提高社保缴费不可取
步入2015年,全国已有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这种逆势提高社保缴费基数的做法危害不小。为何说“逆势”呢?逆什么之势呢?从宏观面看,逆了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之势。目前,我国经济增速已经降至7%附近,继续走低下降的压力非常大。宏观经济增速下降背后是实体企业经营不景气或者困难重重的综合反映。 2015年第一天公布的2014年12月份汇丰和官方PMI继续呈现出下降之势。官方PMI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下探至50.1,马上就撞到50荣枯线上。汇丰PMI为49.6,较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跌破荣枯线。这是该指数自2014年5月以来首次落入收缩区间,也是7个月来的最低点。这说明大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不景气状况仍在延续甚至恶化。 经济下行、企业严重不景气,直接从两个方面影响到普通百姓家庭:一是就业,二是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的增长和稳定性。目前,就业压力已经越来越大,没有就业就没有收入保障;工薪等收入徘徊不前甚至减少,百姓生活压力显著增大。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增税增费包括社会保障缴费上涨等都是一大忌。如果强制加税增费,必将加重企业和百姓经济负担,给已经困难重重的企业雪上加霜,抑制百姓消费、制约内需启动。 从国家政策导向层面看,提高社保缴费基数完全是逆国家政策要求方向而盲动的行为,是完全违背国家政策意图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具体方案,尽快遏制住一些省份逆势提高收费的做法。同时,在经济下行阶段,财政手段必须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决不能反其道而行之,增加税率和提高各种类型的收费。 |
关键词:逆势,社保,缴费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