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张千 卢婉凤)4月3日上午,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减税降费赋能市场主体向新而进”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新闻发言人、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郑文勇就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陈丽琳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陈丽琳:
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减税降费赋能市场主体向新而进,由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新闻发言人、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郑文勇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衡水日报、衡水晚报、衡水新闻网、衡水电台、衡水电视台、衡水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等市直媒体;衡水发布、衡水微讯等市政新媒体;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及河北工人报、河北法制报、河北新闻网、河工新闻网、河北共产党员网、中国经济网、网易衡水等驻衡在衡媒体。
现在,首先请发布人进行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新闻发言人、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郑文勇:
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向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界,长期以来对我市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新闻发布会聚焦“减税降费赋能市场主体向新而进”,介绍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和税务部门具体落实举措。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都指出,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借此机会,我对关注度比较高的支持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做简要介绍: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此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四)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众科技园及众创空间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众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六)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聚焦税收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衡水税务部门以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为重要抓手,应“新”而动,坚持主动作为、协同作为、高效作为,推出一系列个性化、精细化服务举措,推动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助力市场主体在求新求变的新赛道上走稳走远。
(一)健全机制强化统筹推进,以更大力度抓落实。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市、县两级税务部门逐级建立领导小组,组建政策落实工作专班,建立起“一把手挂帅、分管局领导抓总、工作专班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的责任体系。同时,制定细致地落实方案,逐条梳理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实现清单化挂图作战,并加强同外部门沟通协作,多次对接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数据,确保了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部署科学、推进有序。
(二)政策找人推动税惠直达,以更准精度促落实。围绕政策推送,在“精”上下功夫。优化精准推送机制,从需求收集、工作开展、结果分析三个维度,形成管理闭环,内部,压实各部门职责,进行扎口管理,避免多轮次打扰纳税人缴费人;外部,全方位收集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对推送结果进行跟踪反馈,强化网格员“兜底服务”,切实让“政策找人”落到实处,累计发起推送任务85批次,覆盖纳税人缴费人108万人次,兜底服务7.6万人次。创新精准宣传形式,聚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地扩围,密切与科技、工信等部门的协作,持续完善“一账三册”,组建联合宣讲服务团队,不断强化事前提醒和事中监控,让企业更安心更放心享受政策。同时,突破传统纳税人学堂单项授课模式,创新推出税费优惠政策可视答疑,通过“政策讲解+直播答疑”的形式,实现与纳税人的双向交互互动,不断提升宣传辅导精度。2023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26.9亿元,惠及纳税人缴费人22.3万户次。
(三)优化举措提升服务质效,以更快速度助落实。围绕优惠政策的高效落地,提升智能化办税水平,着力打造智慧化、多样化、个性化涉税办理渠道,完善远程帮办、问办一体服务模式,以滨湖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为试点推行“去窗口化”改革,办税时长平均减少约30%,升级“非接触式”办税,打造10分钟自助办税圈,最大限度让科技创新企业“足不出户”享受优惠政策。同时,用好枫桥式经验抓权益保护,有力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在全市13个第一税务分局设立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保护中心,47个税源管理分局(所)设置权益保护室,创新税费服务专家团、“阳光税医”工作室等争议矛盾化解机制,全面打通税费优惠政策落地中的难点堵点。在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中,桃城区税务局代表市局取得全省第2名、全国第13名的好成绩。衡水市税务局获河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先进集体。
(四)加强监管严密防范风险,以更严态度保落实。在政策落实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恶意骗取税费优惠,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税收安全。对此,我们始终坚持一手抓政策落实,一手抓风险防控,实时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加计抵减等数据扫描,常态化开展疑点数据排查,严厉打击违规享受及骗取税费优惠等涉税违法行为,坚决防止政策“红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有效维护公平公正的经济税收秩序。
今年4月是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今年税收宣传月主题是“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全市税务系统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高效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聚焦税收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重点宣传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转型创新,在支持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更多、更大税务力量。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陈丽琳:
好,现在进入记者提问环节,大家如有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之前,请先通报一下自己所在媒体的名称。为让更多的媒体获得提问机会,请每次只提问一个问题。
1.记者问:刚才您提到税收优惠政策的精准推送,请问今年在精准推送方面,税务部门有哪些新举措?
回答:感谢您的提问。今年以来,我局聚焦税收大数据的分析应用,以12366热线数据为切入点,梳理总结咨询热点,主动感知市场主体政策需求,形成差异化政策推送清单,并关联企业基础信息、政策需求形成“精准推送”路径,将税费政策和服务产品进行了区域性投放,打造了多维度“政策找人”工作场景。接下来,我局会进一步加强来电数据样本的量化分析,主动发现市场主体潜在政策需求,前置化开展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同时围绕事前温馨告知、事中动态提醒、事后跟踪问效等重要环节,对新政策、新功能、新办户、新办税人等“四新”事项及对象,开展“一条链”“递进式”精准服务,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助力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2.记者问:刚才您介绍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请问如果企业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研发活动,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回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税〔2015〕119号及财税〔2018〕64号相关规定,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3.记者问:在今年第33个税收宣传月中,税务部门围绕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具体开展哪些宣传活动?
回答:感谢您的提问。聚焦税收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我们在今年税收宣传月开展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问需送计”活动,依托市县两级税商联动机制,联合工商联对科技创新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广泛了解生产经营和创新发展情况,并邀请企业代表开展座谈交流,问需求、送政策。同时,选取发展潜力大、后劲足的代表企业,建立“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税商企直连点”,通过专项辅导、送政策上门等方式,联合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咨询答疑服务,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的税务保障。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陈丽琳:
好的,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