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正在为衡水市民新购电动自行车现场上牌。 朱微 摄
1月10日,河北省衡水市区和平路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内,市民王诗红购买了一款电动自行车。不到半小时,商家就给上好了号牌。“只需要在购车时提供 身份证件,办理相关购车手续,咱这车就有了自己的‘身份’了,特别方便。”她称赞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这一举措十分贴心,“购车上牌一步到位,节省了大家跑腿办理的时间。”
当日,从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规范登记上牌,至本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实现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
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让市民享受现场买车上牌的“一站式”服务,是衡水市交警全力构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全链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这项便民利民措施可将车管服务工作关口有效前移,工作模式是交警对销售企业售卖的合规电动自行车委托登记、查验并预发号牌,商家凭市民提供的身份证件和开具的购车发票,向交警车管系统上传资料备案,随后即可为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当场上牌。这样,避免了不符合国家标准而无法上牌,也减少了市民购车后再去登记上牌服务网点上牌的麻烦。
据介绍,自2022年5月1日《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至今,衡水市已完成电动自行车上牌逾140万辆,其中正式号牌约87.6万面,临牌约53.1万面。目前,全市共有230家电动自行车售卖商家提供“带牌销售”服务。考虑到部分乡镇销售点分布不均、农村群众登记上牌不便等问题,衡水交警正在深入走访,积极推进乡镇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预计至本月底可实现此项服务全覆盖。同时将持续加强对带牌销售电动自行车商家的监督、规范,从源头上杜绝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